2017-08-17 | 文章來源:
為確保2017年公開遴選教研員的工作程序規(guī)范,遴選結果公平公正,根據縣領導的要求,經局班子成員會研究決定,現對遴選教研員工作做補充通知如下:
一、 形式:采用筆試和現場答辯兩種形式相結合,對參加遴選人員進行全面的綜合素質考核。
二、 時間:
筆試時間: 2017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
現場答辯時間 :2017年8月21日上午8:30—12:00
三、要求:
1.筆試人數要求:根據參加各科教研員遴選報名的人數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數與遴選計劃達到3:1才能開考。
2.按報名的學科,根據參考人員綜合筆試成績,分遴選學科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取參加現場答辯面試人員。
3.現場答辯:由評委現場提問,評委根據答辯人的現場答辯記分,取評委的平均分為現場答辯得分。
4、綜合筆試成績占60%,現場答辯成績占40%,二項相加為參加遴選人的總成績。
5.根據考試總成績,由縣教育局黨組研究確定擬調教研員。
原標題:桂東縣教育局2017年公開遴選教研員的補充通知
桂東縣教育局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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