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5 | 文章來源:
中南大學出版社位于長沙市岳麓區(qū)麓山南路932號中南大學校本部內,出版社以大學為依托,建設擁有學術期刊9種(其中SCI來源英文期刊2種,EI來源期刊2種,CSCD工學期刊1種,CSSCI社科期刊1種,Medline醫(yī)學期刊1種),期刊整體水平高,辦刊實力強,在省內及全國高校期刊界享有盛譽?,F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科技期刊編輯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責
1.招聘崗位
科技期刊編輯(專業(yè)技術人員): 2人。
2.崗位職責
在期刊編輯部主任的安排下,完成期刊論文收稿、組稿、約稿、編校、編務等工作,負責部分對外聯絡和期刊推廣等工作。完成社領導、編輯部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熱愛高等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
2.碩士及以上研究生畢業(yè)(截至2019年9月1日前畢業(yè)),且本科和研究生均畢業(yè)于國內外知名高水平大學,均為全日制統(tǒng)招畢業(yè)并獲學士、碩士(博士)學位(不含專升本、不含獨立學院);具有博士學位者優(yōu)先。
3.碩士畢業(yè)生不超過28周歲(即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畢業(yè)生不超過31周歲(即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本科、研究生階段一級學科需均為工學或理學。
5.具備履職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英語水平較高;
6.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應聘者填寫《中南大學出版社期刊編輯招聘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并將登記表、個人簡歷和相關證明材料(本科、碩士、博士階段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及成績單(僅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其中成績單須加蓋學?;驅W院教務章;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他證書及材料)掃描件匯總成電子文件(文件夾以“畢業(yè)學校+姓名+應聘崗位”命名),發(fā)送至郵箱(郵件主題為“畢業(yè)學校+姓名+應聘崗位”)。
報名截止時間:2018年9月23日
聯系電話: ,
聯系人:平靜波 楊保華
請?zhí)貏e注意:
1.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及時聯系,因未能及時聯系上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減少招聘計劃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二)資格初審
報名結束后進行資格初審,并在2018年10月10日前在人事處網站公告初審合格人員名單。
(三)現場資格確認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攜帶以下材料參加現場資格確認: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各學歷階段畢業(yè)證、學位證(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高等學校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和復印件。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其他證書:具體崗位要求所需的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應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確認,各類證書和證明材料需真實、有效、規(guī)范、完備,如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崗位條件、網上報名信息不相符的,即為未通過現場確認。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取消應聘資格。逾期未參加或未完成確認者,即視為未通過現場確認。
四、筆試
(一)考試科目
筆試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荚嚳颇繛樾姓殬I(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按照各占30%、20%、50%的比例進行合成。
(二)時間地點
另行通知。
(三)筆試合格名單確定
1.比例控制。入圍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超過3:1。
2.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3.入圍方式。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專業(yè)科目考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排序),在最低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依次確定筆試合格入圍面試名單。如已入圍人員自愿放棄,則從最低合格分數線及以上未入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四)公布初選結果
1.人事處網站公布筆試合格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筆試合格入圍面試人員需提供原工作單位或畢業(yè)學校出具的近期思想政治表現材料,并加蓋公章,聯系人親筆簽名、注明聯系方式。密封后,待參加心理測試時,交出版社。
五、心理測試和面試
(一)心理測試
入圍面試人員在指定時間和地點,攜帶身份證參加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心理健康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測試后,再參加招聘單位組織的面試。
(二)面試(含思想政治考察)
1.在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內,招聘工作小組確定考試地點,并通知每位入圍面試人員。
2.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崗位專業(yè)知識、業(yè)務素質、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等。
3.招聘工作小組確定面試成績合格線,合格線以下人員不予聘用。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人員面試成績不予合格。
六、終選
1.按筆試成績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的權重合成最終成績。
2.面試合格人員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在招聘崗位數內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
3.如擬聘人員自愿放棄,則從面試合格未入圍人員中按照最終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遞補不超過三次。
七、體檢
擬聘人員在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時間、體檢地點及人員名單另行通知。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出現的空額,從面試合格未入圍人員中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