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3 | 文章來源:
根據(jù)《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關于建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方案核準備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發(fā)[2011]57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教師77名。
一、 組織領導
在衡南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衡南縣2015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工作辦公室,負責公開招聘的組織實施。
二、招聘原則
民主、公平、競爭、擇優(yōu)。
三、招聘計劃、崗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公開招聘邊遠鄉(xiāng)村小學教師77名,具體招聘單位和招聘計劃數(shù)如下:
單 位 | 人 數(shù) | 單 位 | 人 數(shù) |
江口鎮(zhèn) | 15 | 花橋鎮(zhèn) | 10 |
川口鄉(xiāng) | 5 | 茅市鎮(zhèn) | 15 |
柞市鎮(zhèn) | 10 | 近尾洲鎮(zhèn) | 2 |
栗江鎮(zhèn) | 8 | 寶蓋鎮(zhèn) | 12 |
(二)招聘報考條件與要求
1、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學歷要求:中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要求:
①35周歲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②本縣近10年內(nèi)(2005年1月1日至今)連續(xù)代課五年及以上現(xiàn)且仍在教育崗位的代課教師,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即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③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diào)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④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yè)生;
⑤在各級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的人員;
⑥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wǎng)、衡南縣黨政門戶網(wǎng)、衡南縣黨建網(wǎng)、衡南新聞網(wǎng)、衡南縣教育信息網(wǎng)發(fā)布招聘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21日。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 7月22日至2015年 7月26日。上午9:00-12:00 ,下午3:00-5:00.
報名形式:現(xiàn)場報名
報名地點: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報名要求:
①報考者須填寫《衡南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提供2寸近期免冠彩照3張,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對本縣代課教師符合報考條件的,還須提供有效代課證明材料。
②每人限報考1個職位,每人收取考務費200元。
③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嚴格按照條件要求報名,提供的報考材料須須真實有效。個人信息弄虛作假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④報考者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