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6 | 文章來源:
韶山市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和《湘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試行)》,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經(jīng)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名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崗位
此次韶山市公開招聘教師共14個崗位,計劃招聘18人。具體內(nèi)容詳見《韶山市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與崗位表》(附表1),也可查詢 湘潭人事考試網(wǎng)()、中國·韶山網(wǎng) () 及韶山市教育局信息網(wǎng)發(fā)布的招聘公告。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以報名第一天未滿31周歲計算,以此類推),具體年齡要求見崗位表要求;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所填報的崗位應與本人的畢業(yè)專業(yè)、教師資格學科、一致;
8、2016年8月31日前合同期滿的特崗教師參加資格審查時需提交合同書的原件查驗。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須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國(境)外的學歷、具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同等學歷。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證書,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的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須須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開除過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diào)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現(xiàn)役軍人;
5、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yè)生;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nèi)的人員;
7、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16日至6月1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共4天。
2、報名地點:韶山市教育局人監(jiān)股(聯(lián)系電話: )。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試只提供現(xiàn)場報名。
4、報名要求:報名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名時須須使用在有效期內(nèi)的第二代身份證,需填寫《韶山市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提交學歷學位證書(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持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就業(yè)推薦表,聘用前需提供畢業(yè)證書)、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近期彩照4張。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須須一致。按每人100元收取報名考務費。
招聘崗位有資質(zhì)要求的,報名時需提供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者提供的證書、資料須須真實有效,如有誤差,概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專業(yè)審查以招聘領導小組審定的結果為準。
5、每個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小于1:3。對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該職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還報名考務費。
6、考生憑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nèi)的第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
特別提示:
考生須須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其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主要查驗報考人員的身份證、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證件均需復印1份)、準考證、含個人信息的報名登記表和4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在職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原件??忌殧y帶上述證書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務須及時關注韶山教育局網(wǎng)站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準考證領取、崗位計劃調(diào)整、筆試成績公布、面試資格審查公告、面試公告等時間節(jié)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及信息的,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