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6 | 文章來源:
根據我縣城區(qū)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經縣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 2021年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聘小學教師160名、初中教師79名,高中教師共29名?,F(xiàn)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及人數(shù)(見附件)
二、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公平、公開、擇優(yōu)選聘的原則。
三、選聘辦法
(一)選聘范圍
面向全縣農村學校在職在編教師公開選聘。
1.小學教師。面向崗位設置在小學的教師進行選聘。
2.初中教師。面向崗位設置在初中的教師進行選聘。
3.高中教師。面向崗位設置在初中、高中的教師進行選聘。
(二)基本條件。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樂于奉獻,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三)學歷及證書條件
1.應聘小學教師需取得???含)以上學歷,且有小學(含)以上教師資格證。
2.應聘初中教師需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且有初中(含)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科目要求專業(yè)對口或與教師資格證專業(yè)對口,若專業(yè)不對口,則必須是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在此專業(yè)崗位上教學。
3.應聘高中教師需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且有高中(含)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科目要求具有相應崗位學科的高中教師資格證。
(四)資歷條件
1.應聘小學、初中、縣六中高中教師:在農村學校任教的在職在編教師,截止2021年9月30日,服務時間5年(含)以上。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
2.應聘縣養(yǎng)正中學高中教師:在農村學校任教的在職在編教師,截止2021年9月30日,服務時間3年(含)以上。服務期限滿4年的,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服務期限滿3年的,近兩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
(五)其它要求
1.參加選聘需教師本人申請,申請中注明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所任教年級、科目,經所在學校審核蓋章、支部書記簽署意見及簽名后方能辦理報考手續(xù)。
2.受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的不能報考。
3.2019、2020年參加宜章縣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聘錄取而未到崗的不能報考。
4.錄聘后按各學校崗位設置情況重新確定崗位級別,享受新崗位工資待遇。
5.參加2021年城區(qū)教師選聘進入預錄公示環(huán)節(jié),但不到崗的教師,三年(含)內不能報考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聘。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地點:2021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宜章縣教育局五樓大會議室。
2.報名及資格審查方式:本次選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報名同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3.資格審查內容
(1)所在學校簽署意見、支部書記簽名并加蓋公章的報名申請表(附件)。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
(4)近期一寸藍底照片2張。
4.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2021年8月12日至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到縣教育局人事股(308室)領取準考證。
5.咨詢電話:0735-3758349(宜章縣教育局人事股)。
(二)考試
本次教師選聘只進行筆試。崗位選聘人數(shù)與經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選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截止時間為8月4日20:00)。
1.筆試形式: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21年8月14日(星期六)9:00—11:00,120分鐘。
3.筆試地點:宜章縣第一完全小學。
4.筆試內容:教師崗位筆試內容為所報考學科(崗位)的專業(yè)文化基礎知識。
5.筆試命題:由市級以上有資質的專業(yè)命題機構命制。
(三)錄聘
按照各學校選聘崗位核減后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在參加相應學校考試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錄聘對象,但錄聘對象的筆試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含60分)。分數(shù)相同,教齡長的優(yōu)先,教齡相同的,年齡大的優(yōu)先。預錄公示無異議后,報縣委編委會審定并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
錄聘后,五年內不得提出在城區(qū)其他學校間交流的申請。
五、選聘紀律
1.參加選聘的教師提供的個人信息及相關證書、證明必須真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選聘資格。各學校給應聘教師報考申請書簽署意見時需認真審核,否則由此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并給予支部書記相應的紀律處分。
2.參加本次選聘的工作人員,必須秉公辦事,遵守工作紀律和要求,不得徇私舞弊。對有違紀行為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3.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35—3758451(駐縣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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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縣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聘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7月26日
原標題:2021年宜章縣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聘公告
原文鏈接:http://www.yzx.gov.cn/2/22/47/content_3308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