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0 | 文章來源:
根據(jù)《2019年茶陵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和筆試成績,現(xiàn)將2019年茶陵縣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核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核時間
2019年6月12日-2019年6月1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二、資格復核地點
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會議室。
三、資格復核對象
根據(jù)《2019年茶陵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要求,筆試結(jié)束后,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資格復核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核對象(資格復核人員名單見附件)。
四、資格復核需提供的材料
1.《茶陵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自報名網(wǎng)站下載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崗位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高校2019屆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
4.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帶二維驗證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提供“國考”合格成績通知單、二乙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
6.招聘崗位有戶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和配偶結(jié)婚證及戶口本或派出所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暫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崗位需提供)、教師資格證的必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管理股復核,截止2019年7月31日未提供的資格復核視為不合格。
五、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需親自參加資格復核。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審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員提交材料代為審查,代為資格復核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應聘人員提供資料應真實、完整,與招聘崗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3.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復核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不得進入面試。
六、遞補
因應聘人員放棄或資格復核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試人員空缺的,按1:1的比例在同崗位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再發(fā)布公告,直接電話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需保持電話暢通,電話無法聯(lián)系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咨詢電話:
原標題:2019年茶陵縣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核公告
附件下載:
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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