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7 | 文章來源:津市市教育局
為保證我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依法有序實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及《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種類
1.幼兒園教師資格;
2.小學教師資格;
3.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yè)學校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統(tǒng)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二、申請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guī),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學生,為人師表,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shù)鼐幼∽C且在有效期內)應在津市市行政區(qū)域內。
3.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作出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前應取得畢業(yè)證書。
4.申請人應當參加相關考試、測試,并達到相應要求。
(1)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及以下教師資格的,除本條第(2)項規(guī)定的人員之外,應當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獲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2)屬于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通過教育教學能力考核且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證書有效期三年)的,可憑《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稁煼渡處熉殬I(yè)能力證書》在有效期內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請認定其他學段和學科教師資格,不予免試,須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5.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小學全科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請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參加認定當年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市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三、申請程序
1.網(wǎng)上申報
(1)申請人須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以下簡稱網(wǎng)報系統(tǒng)),通過“網(wǎng)上辦事”欄目的“教師資格認定”入口進行申報。
(2)申請人網(wǎng)上申報應根據(jù)擬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確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其中,申請人戶籍或居住證(應屆畢業(yè)生、全日制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也可為就讀學校)在常德市行政區(qū)域內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常德市教育局;申請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申請人戶籍或居住證(應屆畢業(yè)生、全日制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也可為就讀學校)所在的縣區(qū)(市)教育局。
港澳臺居民持湖南省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應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在湖南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相應的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駐常德市部隊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可選擇駐地相應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3)申請人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相應學歷要求,確定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請人認定的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學科相同,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申請人認定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應與《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上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同。
(4)申請人應根據(jù)網(wǎng)報系統(tǒng)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并上傳近期正面免冠一寸電子證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與粘貼在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
(5)網(wǎng)上申報時間:2023年10月18日至31日。
2.體格檢查
體格檢查統(tǒng)一按照《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內容進行。凡向津市市教育局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證的人員,持身份證自行到津市市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表上應粘貼近期免冠照片并加蓋醫(yī)院騎縫章,清晰標注體檢合格字樣并加蓋體檢醫(yī)院體檢專用章。體檢費用自理,體檢結論認定當年有效。
3.材料確認
(1)申請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的材料確認。申請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申請人戶籍或居住證所在的津市市教育局。
確認時間:10月19日-11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節(jié)假日除外)。
現(xiàn)場確認地點:津市市行政審批服務局二樓教育窗口。
(2)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②戶口簿或居住證(僅限于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駐我省部隊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證明格式依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但應明示申請人屬于駐我省部隊。
③1張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證件照,須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注冊申報上傳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寫上身份證號碼、姓名。
④學歷證書。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⑥《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
⑦有效期內相應教師資格種類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
注:申請人在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時,所需材料凡經(jīng)“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電子信息校驗通過的,不再提交紙質材料。紙質材料包括學歷證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校驗不通過及其他系統(tǒng)暫無法校驗的材料則需提供相關證明的原件。
4.證書頒發(fā)
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會告知申請人不予認定的原因。向津市市教育局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可選擇郵寄或自取方式領取證書。郵寄地址在材料確認完畢時填寫,發(fā)證時間為12月31日前。
四、其他事項
1.同一申請人1個自然年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2.請申請人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wǎng)上申報和材料確認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3.如因其他原因不能到現(xiàn)場提交材料的,可以出具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帶齊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代辦。
4.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須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門申請人可提前通過認定機構向湖南省教育廳申請開具相關函件。
5.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6.咨詢電話:市教育局人事股及辦公室,0736-4223308;0736-4228078。
津市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6日
原文鏈接:https://www.jinshishi.gov.cn/zwxx/gsgg/content_131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