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2021年我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依法有序實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及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guī),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學生,為人師表,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包括①幼兒園教師資格;②小學教師資格;③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yè)學校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統(tǒng)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shù)鼐幼∽C且在有效期內)應在桑植縣行政區(qū)域內。
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駐我縣部隊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可以部隊駐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3.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作出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前應取得畢業(yè)證書。
4.申請人應當參加相關考試、測試,并達到相應要求。
(1)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除本條第(2)項規(guī)定的人員之外,應當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獲得合格證書,且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
(2)申請認定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的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應當參加由所在學校按教育部統(tǒng)一要求組織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測試,獲得由校長頒發(fā)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證書在有效期內只能使用一次。根據(jù)自愿原則,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也可自行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相應學段及學科的教師資格。
5.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小學全科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請普通話教師資格和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當年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二、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1.網上申報
(1)申請人須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以下簡稱網報系統(tǒng)),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
(2)申請人網上申報應根據(jù)擬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確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初級中學及以下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申請人戶籍或居住地(應屆畢業(yè)生也可為就讀學校)所在區(qū)縣教育局。港澳臺居民持我縣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應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向相應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駐我縣部隊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可以選擇部隊駐地相應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3)申請人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相應學歷要求,確定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請人確定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專業(yè)相同。
(4)申請人應根據(jù)網報系統(tǒng)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并上傳近期免冠一寸電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與粘貼在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
(5)網上申報的時間為:
春季批次6月11日-6月25日;
秋季批次10月11日-10月22日。
2.現(xiàn)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請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xiàn)場審核確認。
(1)申請春季批次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的現(xiàn)場確認的時間為2021年6月28日—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地點為:桑植縣教育局法制行政審批股。
(2)申請秋季批次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的現(xiàn)場確認的時間為2021年10月25日—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地點為:桑植縣教育局法制行政審批股。
(3)申請人須提供的材料:
①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②戶口簿或居住證原件;駐我縣部隊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證明格式依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但應明示申請人屬于駐我縣部隊。
③一張一寸近期免冠證件照,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注冊申報上傳的照片一致(背面標注身份證號后四位數(shù)和姓名)。
④學歷證書。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國內高等學校畢業(yè)生,不能提供學歷證書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
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⑥《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體檢時間為本批次現(xiàn)場確認時間的近五個月內(體檢表見附件1,由申請人自行下載,A3雙面打?。?/voice>。
體檢醫(yī)院為桑植縣人民醫(yī)院或桑植縣民族中醫(yī)院。
⑦《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教師資格網報系統(tǒng)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格式要求上傳)。
⑧在有效期內相應教師資格種類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
⑨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只能申請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yè)相同或相近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且須提交就讀學校培養(yǎng)師范生的資質證明(加蓋畢業(yè)證學校公章)、畢業(yè)生名冊、入學錄取名冊及相應學歷層次的師范教育專業(yè)課程和教育實習成績復印件。否則,需要參加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注:申請人在進行現(xiàn)場確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其他所需材料凡經“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電子信息校驗通過的,不再提交紙質材料(紙質材料包括學歷證明、國考合格證明、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等)。校驗不通過及其它系統(tǒng)暫無法校驗的材料則需提供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考慮到校驗系統(tǒng)網絡負載和不可預見因素,建議每位考生攜帶原件)。
注:申請人按“申請人須裝訂的材料”順序進行裝訂,封面、封底為藍色封皮(A3打印,具體樣式見附件2);
3.專家審查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成立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4.頒發(fā)證書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在現(xiàn)場確認結束后的30天內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將告知申請人不予認定的原因。
申請人可自行選擇郵寄或者現(xiàn)場領證方式領證。(1)郵寄方式:申請人在現(xiàn)場確認時填寫郵寄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由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郵寄。(2)現(xiàn)場領證方式:領取地點為桑植縣教育局政務服務中心負一樓辦事大廳綜合受理窗口(鄒曉蘭 聯(lián)系方式:0744-2860055)。具體領證時間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項
1.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各認定機構網站發(fā)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2.請申請人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xiàn)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3.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須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請人可提前通過認定機構向湖南省教師資格中心申請開具相關函件。
4.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5.若疫情形勢發(fā)生變化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現(xiàn)場確認時間需要調整,則另行通知。
6.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申請人戶籍或居住地(應屆畢業(yè)生也可為就讀學校)所在市教育局。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lián)系方式:桑植縣教育局0744—6241973。
附件:1.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
2.封皮樣式
桑植縣教育局
2021年6月1日
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
封皮樣式